2025年1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6#、7#、10#、11#泊位对外启用。
据悉,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自2022年10月8日开工建设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6#-7#、10#-11#泊位工程,其中,6#-7#为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岸线总长510米,设计通过能力576万吨/年;10#-11#为液化品及油品泊位,设计通过能力666万吨/年。2024年5月30日4个泊位完工。2024 年9月6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2024年10月10日,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2025年1月22日,山东省口岸办公室会同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山东海事局和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组成省验收组,对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6#、7#、10#、11#4个泊位对外启用工作进行验收。省验收组现场查看了泊位查验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我公司泊位对外启用工作准备情况工作汇报和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
通过现场核验和专家评审,验收组一致认为裕龙港务6#-7#、10#-11#泊位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运口岸开放范围内涉外作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口岸基础设施、口岸查验配套设施、港区通航安全设施等满足查验监管业务工作需要,具备对外启用条件。验收组成员共同签署了《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6#泊位等4个泊位对外启用验收会议纪要》。
未来,4个泊位将主要服务于裕龙石化产业园区项目,满足石化产业园区的产成品及原油等原料物资海路进出的装卸作业需求,将为山东省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发展高端石化产业提供有力支撑。